東引國中小家長委員會成立歷史悠久,自東湧國校成立以來,本鄉首任民選中柳村長劉穎華即出任學校家長會會長。但在戰地政務時期,家長委員及會長均由學校禮聘地方人士產生。民國78年3月,何劍飛校長依據連江縣政府相關法規,制定家長委員會設置要點,經家長委員會通過後,開始改採選舉、聘任並行制,部分委員由學生家長互相推選產生,部分由校長禮聘地方人士,共同組成家長委員會,並選舉產生會長及副會長各1名。家長委員會原本每2年改選1次,民國103年起每1年改選1次。
家長委員會之設置,其目的在於結合校園與社區資源,舉凡家長對學校之建言、社會各界贊助經費、對教師辛勞之慰問、早期保送名單之審核等等,均有賴歷屆家長委員會大力支援與協助。
委員組成部分,於民國101年6月28日經家長會議決議通過不再聘任民意代表為當然委員,但是家長會長可商請聘任榮譽委員。
另連江縣教育局修訂家長會法規草案,於101學年度起,家長委員組成為10~15人,另因本校增設幼兒園向下招收至2歲幼童,故本校家長委員組成為每一年段一位家長代表,共計13位。家長會得另聘榮譽委員數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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